县城面积
指城市的城区和县城的面积。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连接是指两个区域间可观察到的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市政设施和其他设施相连,中间没有被水域、农业用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非建设用地隔断。对于组团式和散点式的城市,城区由多个分散的区域组成,或有个别区域远离主城区,应将这些分散的区域相加作为城区。在统计时,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划分单位,原则上不要打破镇(乡)的行政区划。
VIP
区县
2015-2022
12,0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