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当局政府存款
存款指企业、机关、团体或居民根据资金必须收回的原则,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根据存款对象或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单位存款、个人存款、财政性存款、临时性存款、委托存款、其他存款等科目。它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自2011年1月起,人民银行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储备货币的定义,不再将其他金融性公司在货币当局的存款计入储备货币。自2011年1月起,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数据计入国外负债项目,不再计入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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