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由于采用加权汇总的方法,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合计与各分项或分组相加略有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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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5
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