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中国宏观 企业数据 省级数据 城市数据 区县数据 世界各国
37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5-39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5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4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3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2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1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0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30-34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9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7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6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8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5-29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5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4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3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1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2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
20-24岁平均育龄妇女人数(人口抽样调查)
育龄妇女人口指处于生育年龄期间的妇女。我国以15-49岁为妇女的生育期。根据统计部门人口普查或年度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计算方法为:育龄妇女人口=上年育龄妇女人数+上年进入15岁妇女数-本年50岁妇女数-本年育龄期内已死亡的妇女数。2005年、2015年为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其他年份为1‰人口变动调查样本数据。具体抽样比详见出版物中《中国统计年鉴》。
免费 全国 2003-2015 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