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粮食产量
粮食产量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生产的全部粮食数量。按收获季节包括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作物品种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其产量计算方法:谷物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1989年以前全国粮食产量数据主要靠全面报表取得,1989年开始使用抽样调查数据。民族自治地方是指5个民族自治区、30个民族自治州和120个民族自治县(旗)的全部民族自治范围,且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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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1990-2013
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