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污泥处置量
指报告期内将污泥达标处理处置的干污泥量。统计时按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焚烧、填埋和其他分别填写。其中:污泥土地利用指处理达标后的污泥产物用于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林地、农用等场合的处置方式。污泥建筑材料利用指将处理达标后的产物作为制砖、水泥熟料等建筑材料部分原料的处置方式。污泥焚烧指利用焚烧炉将污泥完全矿化为少量灰烬的处理处置方式,包括单独焚烧,以及与生活垃圾、热电厂等工业窑炉的协同焚烧。污泥填埋指采取工程措施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产物进行堆、填、埋,置于受控制场地内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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